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有望10月实现什么(个税起征点提至5000元有望10月实现吗)

作者:材料资讯网 2024-06-12 21:34:00 804

摘要根据全国人大决定,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于6月29日起征求意见,为期一个月。根据草案,修正案于2019年1月1日实施前,自10月1日起, 2018年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工作.全国人大消息,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自2018年6月起施行,自3月29日起向公众征求意见,为期1个月。根据草案,2019年1月1日修正案实施前,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,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先从月收入中扣除5000元。余额为应税收入。这意味着提高起征点的减税红利有望率先实施。

草案显示,此次个税改革主要有四大亮点:一是工资薪金、劳动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;二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(每年6万元);三是首次增加子女教育费、继续教育费、大病医疗费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;四是优化调整税率结构,扩大较低税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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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次披露的草案除了明确起征点的提高和实施时间表外,还首次披露了税率级别的安排。草案规定,就工资、薪金所得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七级。金额不超过36000元、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、超过144000元至30万元的部分、超过30万元的部分适用3%的税率。超过42万元的部分、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、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分别适用10%、20%、25%、30%和35%的税率。最高级别为96万元以上。对于某些产品,最高税率为45%。与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相比,3%、10%、20%三个低税级的差距扩大,25%税级的差距相应缩小,三者之间的差距30%、35%和45%的较高税级也相应缩小。距离保持不变。

专家指出,提高起征点、扩大税级、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将释放减税红利,特别是对于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群体。据业内人士预测,改革后,月收入1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将下降70%以上。如果计入专项附加扣除,月收入1万元以上的可免征或只缴纳少量个人所得税。

草案还明确了七种需要依法申报纳税的情况,包括取得综合所得时需要办理汇算清缴、未扣缴义务人取得应税所得、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、因搬迁取得境外所得等。境外并取消中国户籍、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地以上取得工资、薪金所得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根据草案,个人所得税对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;有扣缴义务人的,扣缴义务人应当按月或者按次扣缴税款。居民个人年底后需要纳税或退税的,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。扣缴、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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